市安委辦關于進一步明確全市橋梁、隧道、邊坡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通知
發布機構: 貴陽市應急管理局
各區、市、縣安委辦,高新開發區、經濟技術開發區、貴陽綜合保稅區、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,市直有關部門,貴陽公路局,貴州高速公路集團貴陽營運管理中心:
為認真貫徹市政府領導關于加強全市橋梁、隧道、邊坡設施安全管理的指示要求,近期,市安委辦對全市橋梁、隧道和邊坡進行了調查統計,現對1410座橋梁、112座隧道和57座邊坡的管理責任單位、責任人和監管單位、責任人進行明確(見附件)。為確保管理責任有效落實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要完善掛牌措施。各責任單位要在橋梁、隧道進出口醒目位置設置安全管理責任牌,標明日常維護責任單位和險情處理責任單位、責任人及聯系電話,責任人電話必須24小時保持暢通。
二、加強日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。各責任單位要建立日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制度,對特大型橋梁和特殊結構橋梁每周巡查一次,大中型橋梁每兩周巡查一次,一般橋梁每月巡查一次,隧道每周巡查一次,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定期檢測。
三、切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整治。各責任單位要定期對橋梁、隧道、邊坡隱患進行排查,對發現的隱患要及時整改,堅決避免管護不到位引發安全事故。
四、嚴格臺賬管理。各責任單位要建立橋梁、隧道、邊坡的安全管理臺賬,對日常檢查、維修養護、隱患排查情況進行完整記錄。
五、嚴格安全監管。各監管部門要定期對監管的橋梁進行巡查,對各責任單位的安全管護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抽查,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,對不按規定履行管護責任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嚴肅追責問責。各監管部門要加大超限超載車輛治理,對橋梁、隧道的通行秩序嚴格管控,嚴查嚴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、載重貨車在橋梁上和隧道內超車、掉頭、倒車、停車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。